煤的哈氏可磨性標準樣品 哈氏儀
煤的哈氏可磨性標準樣品 哈氏儀
本系列包括四個不同哈氏可磨性指數(shù)值的煤標準樣品,用于煤的可磨性指數(shù)測定中校準圖的建立及結(jié)果計算。
樣品制備
每種標準樣品采取預選的原煤,按照 GB/T 2565-2014《煤的可磨性指數(shù)測定方法 哈德格羅夫法》的制樣要求,經(jīng)干燥、破碎至<6mm,再采用逐級破碎的方法,破碎至<1.25mm,留?。?.63—1.25)mm 的煤樣,混勻后分裝成瓶。
標準值及不確定度
國 家 編 號 | 樣品編號 | 標準值(可磨性指數(shù)值) | 不確定度 |
GSB 06-2183-2008-1 | ZBM087C | 43 | 4 |
GSB 06-2183-2008-2 | ZBM088B | 56 | 4 |
GSB 06-2183-2008-3 | ZBM089C | 75 | 4 |
GSB 06-2183-2008-4 | ZBM090D | 107 | 4 |
煤的哈氏可磨性標準樣品 哈氏儀
分析方法及定值方法
8 個以上的實驗室采用哈德格羅夫法,在哈氏儀上,對隨機抽取的樣品進行可磨性指數(shù)值測定。定值所用哈氏儀和標準篩預先用有證標準樣品進行標定。全部試驗結(jié)果進行數(shù)理統(tǒng)計處理后計算出標準值,以 XT±U 的形式表達。其中 XT 為標準值,U 為 95%概率下的擴展不確定度(k=2)。表 1 中所列的實際不確定度還包含了煤樣在三年之內(nèi)的變化修正值。
四、均勻性檢驗及穩(wěn)定性考察
分別從每種標準樣品的全部裝瓶樣品中各隨機抽取 30 瓶,測定每瓶煤樣的可磨性指數(shù),每瓶進行 4 次重復測定,測得數(shù)據(jù)經(jīng)F 檢驗表明,樣品的均勻性在定值的精度內(nèi)。小取樣量為 50g。
本系列標準樣品有效期為 3 年,研制單位每 3 年重新定值一次,并將根據(jù)需要將新的標準值通知用戶。
包裝及儲存方法
本系列標準樣品為塑料瓶包裝,每瓶 250g。用后應將瓶蓋擰緊,存放在陰涼干燥避光處。六、標準圖的制作
1、按照國標 GB/T 2565—2014《煤的可磨性指數(shù)測定方法 哈德格羅夫法》規(guī)定的操作步驟, 分別測定四個一組的可磨性標準樣品中的每個煤樣,用待校準的哈氏儀重復測定 4 次,計算出
0.071mm 篩下的煤樣質(zhì)量,取其算術(shù)平均值。
2、在直角坐標系上,以每個煤樣的篩下物質(zhì)量的平均值為縱坐標,以相應的哈氏可磨性指數(shù) 標準值為橫坐標,根據(jù)小二乘法原則對以上 4 個煤樣的試驗數(shù)據(jù)作圖。所得的直線就是所用哈氏
儀及篩子等的校準圖。也可以根據(jù)一元線性回歸方程進行校準計算。
3、應用舉例:
假定某試驗室測得 4 個可磨性標準樣品的篩下物質(zhì)量的平均值分別是 2.45g(HGI 30)、6.78g
(HGI 60)、11.12g(HGI 90)、16.88g(HGI 130),由此繪出校準圖(參見圖):
該試驗室測得某個煤樣的篩下物質(zhì)量為 11.57g。從已做出的校準圖上查得 11.57g 所對應得可
磨性指數(shù)值為 93.2,修約到整數(shù),則該煤樣得可磨性指數(shù)值為 93。
注意事項
1、試驗前建議用 0.63mm 的標準篩篩去<0.63mm 的碎末,若運輸中沒有明顯的碎末產(chǎn)生不必篩。
2、分樣時一定用二分器操作,不得以其它方式分樣。
3、在清掃篩底時,一定要清刷干凈,同時也要防止篩上的煤樣從篩蓋縫中漏出。
4、要確保儀器運轉(zhuǎn) 60±0.25 轉(zhuǎn)。
5、在用可磨性標準樣品校準儀器以前,操作人員應檢查操作步驟。確保嚴格遵守國家標準的各項規(guī)定,在校準過程中不帶入人為誤差和系統(tǒng)誤差,以校準圖的性。
6、根據(jù)國家標準 GB/T 2565—2014 的規(guī)定:每年至少用可磨性標準樣品校準一次哈氏儀,當儀器、設備(包括試驗篩)更新或修理,或懷疑哈氏儀有問題時,應及時用該標準樣品進行校準。